“农家乐”旅游产业的发展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途径,为帮助农民增收提供了新渠道,为城市居民旅游休闲提供了新天地。但是,应该看到,“农家乐”飞速发展的态势也带来了环保、卫生、安全、行业良性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,要实现我市“农家乐”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,应以生态资源保护为前提,以法律法规支撑为保障,建立完善相关法规,加强监管。为此,提出如下建议:
1、完善“农家乐”管理体制。制定地方性规章,明确“农家乐”的发展、规划布局、管理机制和体制、方式、职责、执法监督、违规处罚等内容,制定完善“农家乐”卫生、安全考核标准,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检查、考核,规范我市“农家乐”的管理,推动“农家乐”旅游持续发展,增加农民收入。
2、从规划入手,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。界定适合“农家乐”发展的范围、区域,严把“禁建”与“控建”关,保护水源地及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,强制性建设完善污水排放、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,减少对源头的污染。
3、突出特色,错位发展。注重开发过程中对当地文化的发掘和包装,从而提升我市“农家乐”的整体形象与档次。
4、严格办证,加强管理。政府要把好办证关,加强“农家乐”的监督管理工作,对“农家乐”的监督管理不能低标准要求,在办证前,对“农家乐”的经营条件和卫生设施等要认真审查,凡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;对无证经营的“农家乐”发现一家查处一家,坚决予以取缔。
5、强化培训,提高“农家乐”的管理水平。要重点抓好“农家乐”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。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素质,转变其落后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,提高“农家乐”服务水平。
6、建立和完善“农家乐”协会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,促进“农家乐”旅游产业向规范化、标准化健康有序发展。
越“土”越是“农”家乐
“雨露计划”滋润柞水农家


